重婚罪认定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重婚如何救济

2025-03-01 14: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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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民法与刑法对重婚的规定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民法上重婚的主体范围要比刑法上重婚的主体范围小,民法上的重婚只能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因此主体限定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者。刑法上的重婚,既包括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者,也包括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者。
(2)法律后果不同。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于重婚行为,无论是否构成犯罪,都会引起下列法律后果:
A、后一婚姻的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宣告该婚姻无效;
B、合法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准予离婚;
C、因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重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是否承认事实婚姻不同。在民法上,仅承认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形成的婚姻为事实婚姻,之后的婚姻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刑法上目前仍承认事实婚姻,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事实重婚。
(4)在民法上,无效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无效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不以婚姻论,比如李某有配偶,在未解除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又与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结婚,因为后一个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不以婚姻论,因此在民法上不宜以重婚论。但是在刑法上,对于无效婚姻,仍视为婚姻,上述李某的行为仍构成重婚罪。
(5)两者保护的法益不同。刑法主要保护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属于公法的保护权益范畴。民法主要保护的是合法婚姻的配偶的权利不受非法侵犯。
2、重婚但不构成重婚罪的情况有哪些?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3、在认定重婚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回答2:

已进行了结婚登记,虽由于某种原因未在一起同居生活,其合法夫妻身份也已成立。这时双方或一方若未依法解除婚姻关系,而又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属于重婚行为。已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在案件审理期间或者上诉期间,当事人就同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也是重婚行为,应以重婚罪论处。

处理重婚案件时,同时还要结合我国的历史情况和案件的具体情节,予以综合考虑,分别对待。

对于基于一贯玩弄异性、腐化堕落、喜新厌旧等封建思想而重婚的,采用伪造证件、欺骗组织、欺骗异性等恶劣手段重婚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应当坚决依法严惩。对于因一方长期外出不归,家中生活确有困难或者一方失去性行为能力,或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时又离婚不成,而与他人重婚的,我们认为应以重婚论处,但同时应当从宽处理。对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后重婚的;因自然灾害,生活难以维持,被迫外流,为谋生而与他人重婚的;确实受到严重虐待被迫逃往外地而重婚的,一般应当解除其重婚关系,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重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不能认定为无罪。对于因反抗包办,买卖婚姻而外逃,在包办的婚姻解除前,又与他人重婚的,因其本人并未承认前一个婚姻的存在,也就是说,前一个“婚姻”是他人强加给自己的,从人权的角度说,自己没有认可前一婚姻的义务。因此一般应依法解除其包办、买卖婚姻的关系,维持其自愿的婚姻关系,未登记的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重婚的救济及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重婚罪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夫妻一方被另一方自诉犯重婚罪而判刑的,另一方在一方服刑期间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回答3: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重婚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可以起诉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可以提起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