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一是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广大家长要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二是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
广大家长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幼儿园、小学、中学阶段特征,把握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生家庭教育的规律性,明确各个阶段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三是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广大家长要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 家庭教育也是开始时间最早、 持续时间最长的 教育形式, 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直接关系到家庭教育质量的高低, 并对幼儿健康成 长产生直接影响。
所以提升家长家庭教育素养,可以全面提升家长综合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