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夫妻婚前财产的规定包括:男女双方可以以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则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产生的自然增值和孳息仍然归属于该个人所有;但是如果该增值是夫妻共同经营或共同管理所得,则另当别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婚前财产是不参与财产分配的,这个属于个人财产。正是因为有这个规定,所以才有这么多人做婚前财产公正,这下懂了吧。
1、原婚姻法已作废,现在依据的是民法典。
2、民法典对个人财产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现在规定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将来离婚的时候,个人财产是不纳入共同财产划分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如下: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