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是同一个案子是同一法官审吗

2024-11-15 23: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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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审二审是同一个案子不是同一法官审。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
1、一审,二审,指的是同一案件;
2、一审一般在基层法院,二审则在中级法院。
具体审理法官,则是不同的法官。二审时,如果案件需要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的,原来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也不得再参加审理,这一切就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二审不会维护一审法官,二审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的做出判决,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