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全责,没什么好说的;
如果有涉及人伤,事故处理与保险索赔都会比较烦锁,而且一般不会全都能赔足;
要是只是车损.只有楼主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险.不计免赔.有保足.就可以全额赔偿;
保险理赔的事.报保险公司,车辆定损,
给对方钱时.要对方提供保险公司定损单与修车发票..按保险公司定损金额赔对方.多给保险公司不赔;施救费保险也可以报.但要经保险公司审核
要看你与车主的关系,如是借用,则车主不承担责任的。如是雇佣,则车主承担百分之百。
这个责任不能完全是你的呀,有高速公路道路法则里面有规定的
前面的车如果是突然停车,主要责任就不在你
现在主要就是,你要证明前面的车是突然停车,如果你不能证明,前面的车是突然停车,交警是可以判断你是蓄意的,所以现在主要就是你要提供证据
你好好跟前面车的人协商一下,
还有就是一般情况下,如果确定是意外保险公司会赔偿你的一切费用,但是如果你呗判定是蓄意,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
打字很累哦,你自己可以多去查查高速公路管理办法,那里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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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法律的
前面的车如果是突然停车,主要责任就不在你
你要证明前面的车是突然停车,如果你不能证明,前面的车是突然停车
你好好跟前面车的人协商一下,
还有就是一般情况下,如果确定是意外保险公司会赔偿你的一切费用,但是如果你呗判定是蓄意,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