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国家关系的五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政治题
2024-11-15 23: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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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正确处理国家关系的五项基本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政府在万隆会议上提出,并于1954年4月29日与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的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成为指导中印,以及中缅关系的基本原则,后来渐渐发展成为指导中国与多国关系的处理原则。其主要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中国最初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主要用来处理与社会制度不同的邻国的关系。20世纪50年代中期,苏联在处理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时,特别是在处理波兰、匈牙利事件中,表现出严重的大国沙文主义。对此,中国提出,在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也应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6年11月,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该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相互关系的准则,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互关系就更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此后,中国与许多社会主义国家签署的双边文书中,也确定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巩固和加强相互友好合作关系。
  邓小平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强调在对外关系中,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世界所有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使五项原则涵盖的领域更广泛,更加具有时代特色。1989年,中苏发表联合公报,申明两国将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相互关系,从而使两国关系恢复正常。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国家和苏联的形势发生巨大变化。邓小平指出,中国尊重各国人民的选择,不干涉他们的内政;中国不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无论是否坚持社会主义,都要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来处理与这些国家的关系,建立新型的友好合作关系。

回答2: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的谈话中,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设想。1954年4月,在中印两国政府签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序言中,第一次规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家关系的基矗同年6月,中英中缅两国总理在《联合声明》中重申并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并强调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国家之间,而且也适用于一般国际关系。1955年4月,周恩来总理在万隆会议上再次重申了这些原则,并写进了《关于促进和平与合作的宣言》。从此,中国和其他国家签定的双边条约和协议中,都规定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处理国家关系的基础,我国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确定为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40多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现在已为世界各国所接受,被国际组织所确认,成为当代国际社会公认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英国学者布朗利曾指出,许多国家都接受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且把它同《联合国宪章》和《巴黎非战公约》相提并论或者作其补充。美国杂志也载文评论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为世界上许多政府所接受,成为现代国际社会最受称颂的概念之一。(以上均转引自端木正《国际法》,第53页)

回答3:

哈啊哈哈哈哈哈

回答4: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于1953年底由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是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得到中国、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是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和完整体现,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半个世纪以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而且也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几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而且是其忠诚的奉行者。在这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