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1.红灯停,绿灯行;2.没有红绿灯的路段应让主路车辆先行通过;3.原则上自行车应该推行;4.确认两边都没有来车,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