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的事情先动手打人,却反被打伤住院,责任怎么判定,

2025-05-04 20:48:2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应当根据法医鉴定结果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回答2:

在公司因为对方工作不负责态度 我与她发生了口角,然而她一直出口伤人,我就动手给你她一拳,她却将我手多处咬伤,脸挖破,眼镜打坏,住院治疗,产生了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可否要求她赔偿?我有医院开具的伤情证明,住院病历,而她只有脸上有淤青 很快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