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遗留下一套房子,其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现母亲健在,那最为父亲留下的房子能不能最为遗产来分?

2024-11-06 19: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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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遗产。
该房子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是父亲的个人财产,这时按照遗产处理,你和母亲平分。
该房子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并且没有财产协议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分配时首先将该房产对半分,你母亲拿一半,然后剩下一半按照遗产分配,也是对半分。即你可以分到1/4的房产,你母亲可以得到3/4的房产。如果五个子女的话,同样按照上述比例分配。
母亲没有权利处分全部房产,只能够处分其中属于她自己的一部分。
无论将房子给谁,其余子女仍负有赡养母亲的义务,婚姻法上的赡养义务不以是否拥有继承权为前提。

那母亲能不能一个人或跟其中一个儿子去更改房产证为一个儿子的名字,变成一个人拥有?
不能。因为你母亲并非该房产所有人,你母亲和其他子女是该房产的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必须得到3/2以上或者全部共有人的同意。
只要占有1/3份额以上的共有人反对,你母亲就不能够改名字。

回答2:

母亲当然没有权利.房产权写的是父亲的名字.

回答3:

1、首先看登记在你父亲名下的房屋是你父亲个人所有,还是与你母亲共有?
2、如果是你父母共有,在分配时,应首先将属于你母亲的份额(1/2)分出,然后属于你父亲的那一部分,由你的母亲、你的兄弟姊妹、你的祖父祖母共同参加分配。
3、你母亲没有权利决定这套房子给其中一个人。如果该套房屋中有她的份额,她才有权处分属于她的那部分份额。
4、母亲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即使母亲将自己的财产给予众多子女中的一人,其他的子女仍有赡养母亲的义务。

回答4:

1.如果房屋是你父母婚后购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1/2作为遗产分割,由你母亲,你,你的兄弟姐妹平均分割。
2.你母亲有权将她的1/2加上继承的部分,赠与任何一个人。
3.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没分到遗产也有义务赡养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