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意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不是必须按照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优先认缴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可以看出,公司如何向股东分配利润或者认购新增资本,决定权在股东,由股东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扩展资料:
1、股东作为投资人,其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润。公司的利润,在缴纳各种税款及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是可以向股东分配的红利。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后,其依据自己的出资享有分取红利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得非法限制或者剥夺股东的这项权利。
2、根据公司法的一般原则,股东分取红利的比例应当与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一致,也就是股东应当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所谓实缴的出资比例,是指按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
3、目标公司以任何形式进行新的股权融资时,目标公司、创始股东应自目标公司初步确定新的融资计划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出《拟增资通知》通知投资方,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融资方案、融资价格和条件、新投资者的名称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
这是关于增资的规定: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认缴就是经商定某股东承诺要缴的出资;
实缴就是股东按照认缴额实际缴入公司的出资。
这里是说在协商增加注册资本时,每个股东的增加额不是看你原来章程规定的认缴比例,而是看你原来上期已经实缴的出资所占比例。
比如,甲乙共同出资100万办公司,原来甲认缴60,占60%,乙认缴40万,占40%,已经写进章程,并已经在工商局登记。
但实际甲乙都缴了50万,各占50%。
现在要增资到200万,需要增加100万,那么甲乙两人应该怎么认缴?
首先按实缴比例,即5:5来认缴,也就是说增资后200万各占50%100万,而不是按原来认缴比例6:4。
但是如果甲乙经协商都一致同意不按5:5,而是维持原来6:4,或者改为其它任何比例也是可以的。
这就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不是看你怎么承诺,而是怎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