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偿赠送他人纳税人没有收益,只按成本结转营业外支出就可以了,而对外投资纳税人是有回报的,得到了对方的股权,所以要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再结转相应的成本,这样就会有一个销售毛利。但是税法规定要视同收入。
二、视同销售,是为了防止公司少缴税金。这种规定只强调税务的问题,所以一般不会强调公司帐面是否确认收入,所以帐面把应交税金和转出的库存商品统统放在相关科目(无偿捐赠在营业外支出),一般不单独确认收入。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存货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三、另外还要注意的是:
1、在所得税纳税调整中,对外捐赠如果不符合允许税前扣除的条款,则还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如果捐赠的是消费税纳税产品,则应交税金中还要增加应交的消费税。
扩展资料:
对视同销售行为进行正确披露,对“收入”的正确理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近日,财政部在2006年2月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2条,对收入则界定为: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其根本点是: 收入的本质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其通常表现为新增资产的取得或原有负债的消失。而这种流入,不一定是以现金的形式。
如果有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就牵涉到该种利益是从外部流入的才可,该种行为体现的应该是企业与外部的关系。如果行为体现的是企业自己内部的关系,则谈不上有“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视同销售行为属于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业务,从表面上看,大多没有发生直接的现金流入,但并不等于它们不包含有“经济利益的流入”的本质,只是这个过程复杂一些而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同销售
你问的是会计处理,是因为无偿赠送他人纳税人没有收益,只按成本结转营业外支出就可以了,而对外投资纳税人是有回报的,得到了对方的股权,所以要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再结转相应的成本,这样就会有一个销售毛利。但是税法规定要视同收入的啊。希望可以帮到你,有问题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