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乐重奏就是弦乐器组成的小乐队演奏。弦乐重奏最常见的是三重奏、四重奏和五重奏。
弦乐四重奏是最最常见的,是维也纳古典时期流传下来的重要室内乐形式。四个人,两个小提琴,一个中提琴,一个大提琴,四个分别演奏一个分部。
弦乐三重奏一般是一个小提琴、一个中提琴、一个大提琴,也可以是两个小提琴和一个大提琴。
弦乐五重奏一般是两个小提琴、一个中提琴、一个大提琴和一个低音提琴。
其实弦乐重奏没有固定的形式,乐器方面也没有固定的规定。你可以四个大提琴演奏,每人演奏一个分部,也可以称作四重奏。
首先,重奏也是多件乐器组合起来演奏的合奏形式的泛指。乐器组合可以多种多样,而弦乐合奏则当然是由所谓弓弦乐器组成的合奏,具体的讲是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和倍大提琴(俗称贝司,由英文Bass 的谐音而来)。其次,弦乐重奏如同其他重奏一样,也分多种组合形式,有两件乐器的二重奏,三件乐器的三重奏,以此类推。弦乐四重奏则如同楼下所说,一般由两个小提琴手,一个中提琴手和一个大提琴手的组合,小提琴分第一小提琴和第二小提琴;和大管弦乐队和室内乐队的排列和职责基本相同,第一小提琴通常是主要乐器(或领导、主角通常也是演奏音域最高的部分),演奏大部分的主旋律,第二提琴通常作为第一提琴的陪衬或助手,音域仅次于第一提琴;大提琴是大部分弦乐合奏中的低音声部-合奏的基础;而中提琴则是联结高低音之间的桥梁。理论上讲弦乐四重奏是所有重奏组合中的基础(大部分欧美著名的作曲家都曾为弦乐四重奏谱写了大量的曲子,贝多芬,莫扎特,海顿,以及苏联的肖斯塔科维奇都是弦乐四重奏方面的多产者)。因为弦乐器是交响乐队的基础,所以弦乐四重奏的写作也是作曲家最重视的曲目类型之一。
其他的弦乐重奏如同管乐重奏一样,其组合形式或参与的乐器数量五彩纷呈,从二重奏(即两件乐器)到甚至八重奏,九重奏等(里头还可以包括倍大提琴的参与)。此外,弦乐重奏还可以加入钢琴、竖琴等乐器,一般也可笼统的归类为弦乐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