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1)国务院批准的;(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