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流行文化也称为青年文化,指那些从主流文化中分化出来的一些短期内为社会所接受、被社会大众吹捧的文化趋势。
二、特性:
1.娱乐性和休闲性
因为流行文化的娱乐性质能给各阶层带来轻松愉快和享乐的感觉,所以才能引起社会大众的追捧。娱乐和休闲是并存的,社会成员如果没有闲暇就不可能享受娱乐。现代社会的节奏加快、压力加重,人人都在争分夺秒地工作,为了释放生存和工作带来的压力,大家都需要在休息时间利用娱乐调剂生活。
2.大众性和通俗性
多数社会成员参与的文化活动才能被称作流行文化现象,要想得到多数人的参与,必然要冲破各种限制,因此只有非专业的、通俗文化的低门槛,才能使大多数人比较容易入门,才可能谈得上欣赏和消费文化产品,参与文化活动。
3.消费性、商业性和产业性
大多数人共同感兴趣的事物,就会产生消费需求,为了满足大众的消费需求,自然就出现了打造满足大众文化需求的生产商。同时也出现了生产文化商品的企业,由此形成文化产业。
4.时效性
既然流行文化具有商业性质,就决定了文化产业具有营利的目的,要想持续地实现利润指标,就必须经常实行文化产品的更新换代,所以代表某段时期时尚潮流的流行文化必然会过时,而被新的时尚潮流所取代。
流行文化的娱乐性、休闲性、大众性、通俗性、消费性、商业性、产业性、时效性等性质决定了它是与严肃的、高雅的、精英的、专业的、经典的、传统的、乡土的、民族的、精致的、公益的等性质的文化相区别的文化。
流行文化是时装、时髦、消费文化、休闲文化、奢侈文化、物质文化、流行生活方式、流行品味、都市文化、次文化、大众文化以及群众文化等概念所组成的一个内容丰富、成分复杂的总概念。这个总概念所表示的是按一定节奏、以一定周期,在一定地区或全球范围内,在不同层次、阶层和阶级的人口中广泛传播起来的文化。
1. 生产与生存周期缩短,复制成本逐渐降低,同时复制效率不断提高
现代机械复制技术给流行文化带来了革命性变化,有力地冲击了特权阶层的文化品位,从而开创以大量”复制”为标志的流行时代。
进入20 世纪90 年代,市场经济的主流地位得到确认,这为流行文化的规模化生产提供了合理性与合法性的条件,流行文化得以朝气蓬勃地发展起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流行产品的生产周期越来越短,效率的提高,生产成本的降低,使得文化产品在市场的流通速度加快,为产品的快速更替与循环创造了可能。
流行文化是奔跑的文化,你未唱罢我登场是流行年代最无可厚非的事情,流行的成本越低,运转的速度越快,从而一种流行品位存在的时间就越短暂,堪称经典的东西越稀少。我们可能仍然回味几个世纪前的文学作品,却不一定能记得住刚刚热映过的好莱坞大片的细节,就是这个道理。
2. 颠覆意义与传统,重新建构文化格局
流行文化不是精致的文化,也不是静止的文化,它的魅力在于其粗犷的包容性,轻盈的流动性,易于沟通与理解的表现方式,以及深入人心的感染力。流行文化追求时尚,具有很强的亲民效应,通过传媒的感官刺激加强传播,回避逻辑推理与深度反思,它抛弃了”文以载道”的历史束缚,而以”游戏”和”娱乐”的姿态示人,号召人类甩掉沉重的思索,及时行乐。
流行文化本身降低了对于”标准”的刻度,没有一成不变的事情,也没有一定之规,对于”美”的解读不再依据传统的美学经典加以注解,也不再去看美学家的眼色。对于流行文化的鉴赏,本着自我娱乐与娱乐大众的心态即可,对于任何标准的建构与解构都出于当事人的生活经验与生活旨趣。好比我们去审美名模吕燕,如果按照陈腐的眼光,显然是不合审美逻辑的,但是今天看来,她就是”美丽”新主张; 再看芙蓉姐姐,我们无须用美或丑去框定她,以娱乐的心态报之一笑足矣,她就已经完成了流行的言说。冲破陈规,在风起云涌的流行时代,演客如烟,看客如云,无须厚此薄彼,都不过是全民娱乐的一场盛宴。
我国自上世纪90 年代末期,由于各种传媒之间的激烈竞争,以及处在特定历史状态中的电视消费群体的娱乐需求的增加,电视的娱乐化倾向越来越明显,“还珠格格”、“乡村爱情”这样的娱乐消遣性电视剧风靡一时,“开心辞典”、“幸运52”这样的游艺节目也粉墨登场,“超级女声”、“我型我秀”大型全民选秀节目更是风起云涌。这些娱乐性节目,用无深度但却轻松怡情的叙事风格表现出令人兴奋而又刺激的视听感觉。媒介内容的目的并非刻意传递特定意义的内容,而仅仅是为了”娱乐”,让人们跳出自我封闭的空间,进入另一个想象的世界,沉浸在拟态的行动和情绪中。在这些娱乐性节目中,“人们情不自禁地走进了一个集体的梦幻之中,一个对自己的人生经验进行了理想化的幻景之中,共享一种被文化产品制造出来的欢乐。”
3. 商业化运作更为完善,文化消费观念深入人心
流行文化以利益为驱动,成为被市场控制的商业行为。流行文化完备的商业运作,使其站稳了这个广大的市场。所谓商业运作,是一套连锁的环节,商机带动生产,并且刺激消费。在整个运作过程中,流行文化吸引了一批稳定的消费群,而这些坚定的消费群又带动了流行文化市场,配合流行文化的环环相扣的商业活动,保证了复制工业的连续性。诸如,电影播映之前整班编创演人员要四处游走进行大力宣传造势,以吸引大众的目光,拉动电影市场的内需,保证票房。不仅于此,相应的副产品随之产生,电影的原创文学作品往往会站在畅销书的书架上,电影的光碟、电影音乐的CD 以及带有LOGO 的系列产品都将成为流行文化的符号而被批量复制,占领消费市场。
于是,在一种文化产品出现之时,创作人员难免会出于市场的考虑而精于算计,例如偶像的选择,目前成为诸多大片导演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启用当红巨星虽然新鲜感降低,甚或对文本的解读也未必恰当,但是总比启用新人来的风险要小。于是在陈凯歌的”无极”中,我们看到了韩国、日本、香港的影视红星,在吴宇森的”赤壁”中,我们看到了阵容强大的偶像联盟,就像网友笑谈的: 在”赤壁”中,跑龙套的都是佟大为这样的明星。这无疑是为保证票房而作出的审时度势的考虑。
同样的道理,我们也看到了NBA 的精明,从巴特尔、王治郅到姚明、易建联,以及新加盟的孙悦,中国篮球文化消费市场的潜在发展空间是西方人也不忍割舍的一块肥肉。为流行文化铺路的必然是具有潜力的市场,而经济效益是流行文化追逐的永恒主旨。
但是不得不承认,由于商业运作,按照市场要求进行批量复制与生产,其直接结果便是流行文化的”类型化”现象愈加明显。即按照固定模式和类型打造文化产品,产品风格流于套路化、程式化,加之与商业并生的流行文化天然就有”小商人”的气质,这也是流行文化被精英阶层不齿之所在。
4. 审美多元
POP 运动的第一位理论家阿罗维( Law rence Allow ay) 这样讲道: “大众生产的城市文化有: 电影、广告、科学小说、POP 音乐,我们没有感到在大多数知识分子中对( 这种) 商业文化标准的厌恶,而是作为一个事实加以接受,仔细地讨论它和热情地消费它。我们讨论的一个结果就是将POP 文化从逃避现实、十足的享乐、消遣的王国中分离出来,以艺术的严肃性来对待它。”
人在文化中的自我实现产生出丰富且独创的话语,这些文本具有多元的文化色彩,例如痞子蔡的网络文学,木子美的身体写作等,而无论是毫无避讳的自我表白,抑或洞悉世态的呐喊,都成为流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众在接纳这种思维方式的同时审美趣味也日趋多样化,被意识形态所左右的审美一元的时代已经过去,全国人民只看8 个样板戏的历史已经永远地画上了句号。
流行文化是一个培养的过程,比如流行音乐的滥觞,20 世纪50 年代的猫王,60 年代的披头士,都凝聚了大批的拥趸者,同时成为一个世代划分的标签。正如某位日本学者描述1990 年代的日本年轻人: 60 年代后半,即使不是披头士的狂热者,也能感受到披头士的存在,受到他们的浸润,因此属于那个时期的人都可以称做”披头士世代”。看今天的周星驰的无厘头喜剧,把很多人培养成了这种欣赏趣味; 再如很多年轻人青睐于HIP”HOP 的风格,无论着装抑或人生态度都或多或少发生改变,加之近年韩剧的风靡,大批哈韩族出现,置身街头,如果仅从着装上看,国家和民族的界限几乎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