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考生资格:已报名参加广州市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统一录取的、未曾被录取过的且成绩在480分以上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补录。补录原则:市属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学校补录面向全市招生,区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范围由补录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补录学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不低于该校原录取最低分数 (如学校原来在多个批次招生的,取各批次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独立招生学校除外)。公办学校如在原最低录取分数上生源不足的,不再降分。民办学校如生源不足则可以在480分以上适当降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