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在工伤职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基金不承担任何工伤费用,对此,《工伤保险条例》有明文的规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3.用人单位负有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义务,如用人单位未履行上述义务,应负有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
没有这个规定,单位不申请的话只是由个人申请而已,所有的待遇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