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有规定共同借款人中任意一人需全额还款吗

2025-04-07 04:44:0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共同借款人中任意一人需全额还款的规定是在《民法通则》中,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民法通则》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回答2:

依照民法通则规定,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借款人主张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

回答3:

是的,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人主张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由此,你可以向其中一人或者两人主张债权。在一个人已经还了全部借款的情况下,其享有追偿权。
法律分析
首先,合同法在民法典出台之后已经废除,现在需要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根据问题描述,借款人作为债务人在借条上共同签字,是一种意定连带责任,其责任也在我国民法典里做了规定,即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并且,民法典还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因此,没有在借条里约定份额,私下也没有签书面的内部分担协议,视为份额相同,建议最好是能在借条里把份额写清楚或者私下签一个关于份额分担的协议,避免日后出现互相扯皮的事情发生。如果没有写明,那么在一个人已经还了全部借款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的,要求共同借款人一起来分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回答4: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