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试点的无车承运人平台可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并且交通运输部门要协调解决无车承运人平台增值税征管中开票资格、进项抵扣、额度监管等实际问题,规范试点企业纳税行为,强化税收监管,防范税收风险。
政策要求:无车承运人平台要建立相应的赔付机制,承担全程运输责任;并且要对实际承运人的经营资质、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运输服务质量,强化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
企业方面,需要有合乎规定的平台,及时将数据对接给交通运输部。同时,不要走法律擦边球,卖发票或者仅仅是为了获得税收优惠。
建立社会的信用体系,保证系统的高效运行,完善运输保险,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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