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自助办理。
2、线下办理: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三、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
3、宜昌区域内可通过外联接口直接查询无须证明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提供退休证原件或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离退休的审批文件原件。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公积金未足额缴存的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3、选择线上办理的提取人需在柜面或市民e家绑定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及手机号码。
4、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本人所绑定的宜昌市民卡或宜昌区域内可办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广发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储蓄账户。
5、提取人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应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后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请参阅中心网站《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网—退休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2018年9月版)
辞职后提取公积金,一般来说,有以下4步:1.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2.填写审批表,单位核实后盖上公章;3.提交审核;4.到银行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退休后可提取账户内公积金余额。提供退休证原件或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和已签字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即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目前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