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宁波市为例,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操作流程如下:
1、登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网站,进入“单位查询”,输入本单位公积金账号及密码,登录到“单位查询”页面,进入单位对账单-基数调整表下载,保存本单位基数调整数据文件到本地计算机。
单位对保存到本地计算机上的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拷贝该文件到U盘,报送至分中心窗口,同时提供填妥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通知书等材料。
2、因各种原因无法从公积金网站下载数据文件的单位,应携带U盘,到分中心窗口拷贝单位年度基数调整数据文件。调整完确认后,拷贝到U盘,报送至分中心窗口,同时提供填妥并盖章的汇(补)缴通知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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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基数调整的相关说明:
1、为了便于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基数调整表一律采用电子格式,并连同纸质打印的基数调整表一起上报。
2、电子格式基数调整表内不得随意更改职工帐号、职工姓名、职工身份证等信息,如发现上述信息有出入的另行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材料申请变更。基数调整表内其他信息应如实填写并仔细核实。
3、7月份有人员变动的单位,不得在基数调整表中随意更改,必须按常规办理各项变更手续。
4、如单位地址、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等发生变动,请及时到分中心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网—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一、登陆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二、年度基数调整清册导出
在进入公积金网上大厅后,打开“年度基数调整”模块,进入“年度基数调整”界面,点击右上方的“年度调整清册导出”下载到指定路径。
三、年度基数调整数据测算
下载完清册之后,打开此清册表,它包含单位在缴职工原缴存信息,只需在“新缴存基数”中输入金额后,双击后方“新月缴存额”后会自动显示金额,缴存基数不变的职工照抄原金额,有补贴的职工需在“新月补贴额”中输入补贴金额,无补贴的输入“0”,一个单位只能有一种补贴标准。
四、年度基数调整录入
方法一:批量导入。处理完步骤三后,点击“年度调整清册导入”,点击“添加附件”,找到处理完后的清册excel文件,最后点击“确定”。
方法二:手工录入。点击“录入”,逐个输入职工年度基数调整信息。
五、补缴月数设置
点击“搜索”,核定调整清册或录入的职工缴存基数无误后,如果要补缴当年一月份至今的差额,点击“补缴月数设置”按钮,输入需补缴的月数后确定,若职工补缴月数有不同,请按补缴月数分批处理(分批进行年度基数的调整后在补缴)。对基数降低的调整,补缴金额作为“0”处理,不做冲回。
六、启用
点击“搜索”,然后在清册中,勾选左侧的勾选框,然后点击“启用”一旦启用,启用职工本年不能再做年度基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