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给的彩礼,离婚怎么判断是婚前婚后的?

2024-11-20 04:27: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2:

这个应该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而且还要看女方给返回多少嫁妆而定,离婚时只要能证明这个钱在银行就可以平分,如果花了也就没有了。

回答3:

结婚前给的彩礼,应该是属于婚前财产,因为那属于自愿赠予的。

回答4:

结婚给彩礼是民间习俗,适当的彩礼也无可厚非,现在风气不好,有些地方彩礼钱太多了,让男方家庭承担不起,成了大的负担,这是不提倡的。离婚时把彩礼钱视为赠送,视为男方给的,很难讨回。

回答5:

只要男方提供给彩礼的名单。那么离婚的时候就可以把这些彩礼从婚后的财产中。直接的划出来。但是一般来说。如果是要离婚的话。这些彩礼。不会分的那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