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的产假正常是158天,自愿参加孕检(产前检查)的增加1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
哺乳期是自小孩出生那天起一年,每个上班日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陕西省的男方陪产假正常是15天,如果夫妻异地工作生活的是22天。
产假不同的地方时间不一样,具体需要看当地规定,根据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