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工伤认定决定书在对方领取后满6个月对方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决定书生效,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你好,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下一步将这些材料连同死亡产生的一切费用,(医疗,交通,误工,安葬费,公亡赔偿金,)准备好资料,写好公伤死亡赔偿申请书,交当地市(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载。
如单位不服人事劳动部认定的劳动关事,需申请重亲认定的,一般期限为6个月。
如上级认定送达六个月后未提出异义,便发生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如向市级人民政府申请推翻原载定,需重新认定,认定结果出来送达之日起,6个月后方能申请仲载。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