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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有关规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将增加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待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续)保条件和对象
杭州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
非杭州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杭州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和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随家长在本市区居住的学龄前儿童。
二、缴费标准
少年儿童每人缴纳150元,政府补贴每人250元。其中孤儿、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免缴。
三、参(续)保所需资料
1、在本市区就读的中小学生,凭在学校领取的《杭州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2007年已办理参保手续的中小学生请同时携带本人的《杭州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凭证》。
2、18周岁以下,未就读的本市区户籍少年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2007年已办理参保手续的少年儿童请同时携带本人的《杭州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凭证》。
3、非市区户籍,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办理时需审核其父母的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办理参(续)保手续时符合免缴条件的参保少儿,还应携带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参(续)保办理地点
市区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和市、区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