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出事故,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025-04-24 05: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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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时,从交通事故侵害的对象来看,可能是给驾驶人自身及其财产造成了损害,也可能是给他人及其财产造成了损害.如果给自己的人身带来损害,涉及到是否构成工伤的问题.如果构成工伤,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倘若该损害是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除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之外,还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私车公用时给他人及其财产造成了损害,则涉及到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问题,也叫雇主责任.那么,到底是由驾驶人自己承担责任还是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我认为无论工作人员是给自己造成损害还是给他人造成损害,判断最终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不在于是不是‘私车公用’,而在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属于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至于工作人员所驾驶的车辆究竟是个人的还是单位的,只是判断是否属于执行工作任务行为的一个参考因素.”,在公车改革的背景下,很多单位都取消了公车,给公务人员发放交通补贴,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是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还是自己开车,是将交通补贴用于公共交通还是购买汽油,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只要单位没有明确指示应该采取的交通方式,即便是自己驾驶私人车辆,完成单位交代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开车撞伤了别人,那么按照侵权责任法第34条的规定,也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而给自己造成损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应该构成工伤.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驾车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醉酒驾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车的人则可能要和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而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以后,可以向其本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