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之后,民事赔偿问题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既不愿意协商,又不愿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流程
第一,私人调解私了,按照保险公司赔偿额度,双方协商,最后确定赔偿事项。
第二,事故定损和责任划分
由交通管理部门执行
第三,保险工资申报赔偿,由保险公司相关人员确定事故真实性核对损失,按照所投保险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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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书出来后,车就可以提了。这也不懂?
除了上诉的主动权在你这里外,其余得看对方怎么个态度了。交警这个时候没他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