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还是最高法院1996年司法解释确定的标准,即2000元以上构成诈骗罪。被网友骗去500元,属于不构成犯罪的诈骗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以追缴赃款返还被骗人,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2号 1996年12月16日发布施行)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000元至4000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罪立案的金额标准是,诈骗财物价值达到3000元至10000元以上。但每个地方的具体标准各有不同,由各地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各地诈骗罪金额的具体标准。
以广东省为例,珠三角经济相对发达的广州、深圳等城市,构成诈骗罪的金额为6000元以上;而粤东、粤西、粤北不发达的地区的城市,构成诈骗罪的金额为4000元以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针对网络电信诈骗,其诈骗罪的金额标准统一为3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