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行政法案例分析题,急求答案~~

2024-06-19 23: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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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唤明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据此,结合本案的情况看,A市政府的规章只能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槐悔。而对于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则是无权设定的。
(2)A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在处理甲某的过程中,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程序性规定,在没有对甲某拒载乘和闷客的事件进行合法有效的取证调查之前,便作出了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该种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的程序违法,而不属于滥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