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因此,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的解决方式是和解或调解,在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申请仲裁或是起诉。但是,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不是以和解或调解为必经程序的。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一是管辖权的取得不同。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二是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诉讼案件的审判庭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而仲裁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
三是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只有某些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以有利于保守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
四是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则有较大的自由度,几乎每一步骤当事人都能主动作为,如约定由3名仲裁员还是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否开庭审理等等都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不得强迫。
五是监督程序不同。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我国仲裁委员会则实行一裁终局制,并适用司法监督程序,即(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符合撤销裁决条件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2)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不予执行条件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六是收费不同,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而诉讼费有规定。仲裁费比诉讼费高,如二万元的纠纷,仲裁费是 1350元,诉讼费是 800元。
双方协商不成就只有采取这两种方式了.
区别:仲裁是主动的,而诉讼则有一定的被动性,受理法院、法官都不是由当事人决定的。从解决时间上来说,普通程序的诉讼案件,一审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二审是3个月。另外,如果审理过程发生特定事由,审理的时间还会延长。仲裁所需的时间,《仲裁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裁制,即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就生效,除了法律规定的可申请撤销情形外,当事人不能对仲裁裁决提出上诉、异议、复议等不服表示,只能遵守、履行。由此可见,仲裁所花费的时间一般比诉讼短。受理费用上,仲裁的收费比向法院起诉的要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