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 其实你已经有了答案 只是需要被人的确认吧 所以我来帮你一下
问题一 2010年7月份 双外生能否落户天津?想问问,这事是不是真的?
这事是真的 你还在改派期间内 所以能落户
问题二 如果改派的话,日期应该从重新派遣的日期开始算吧?
这个日期你指的什么呢 如果是派遣期/改派期的话,那是从毕业时间起的两年内,而且最多两次甚至一次,所以与重新派遣的日期无关;如果你是指报道转正期的话,那确实是从重新派遣的日期开始计算,前面的时间就作废了
问题三 这里办下的户口是否可以在天津买房?
当然可以 天津的新政是拥有天津户籍的家庭可以购买两套住房,省外户口的可以购买一套,当然都需要提供一年的保险缴费记录
问题四 这种集体户口,买房后,应该可以过户到自己的房产上吧?过户后,应该能够享受天津市民的待遇吧?
房产证只要下来就可以迁户口了,不过户也是天津市民待遇,过户后当然更没问题,再说天津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城市,没什么市民待遇,征地农民的待遇倒是不错 呵呵
问题五 我是想将来有了孩子,户口能落在天津?
这个问题可能你没觉得是问题,但我觉得这倒是你要注意的,首先明确一点,集体户口是不能落新生儿户口的(特例不在这解释,反正你不算)这是大前提,所以怎么都要有房子。你没有说你的性别,如果你是男的,那趁早在预产期之前把户口迁到房子去,还得最好在天津医院生,不然生了再想落过来就难了;如果你是女的,那就方便了,孩子是优先随母亲落户的,落地就是天津人了。
楼上有直接贴政策的,貌似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何况你那2006年的政策现在有好大改动;还有说外地进津难的,难不难的看看每年的增容数字就知道,就看你找没找对路了。
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你的迁移证过期了吗?看看,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首先说明,买房没有户口也是可以的。
另外,这种户口也就是临时的集体户口,并且不能享受天津市民待遇,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