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明确。你与原房主之间形成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已经办理过户登记,你现在是房屋的所有人;
其次,供热公司与原房主之间形成的是供用热力合同(这里需要注意,这份合同是供热公司与原房主之间的合同,而非供热公司与房屋的合同),所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原房主与供热公司,你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享受权利,也不会承担相应的义务;
现在你想获得取暖的权利,你可以与供热公司签订一份新的供热合同,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即可,所欠的取暖费是原房主对供热公司的债务,与你无关;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供热公司应当依法向原房主要求承担所欠取暖费,而不是找你承担;
当然,如果你们在购房过程中有关于取暖费的约定,那从约定。
要看当时买卖合同的具体规定,根据合同来处理这个问题。
1.如果合同明确约定,该房过户前或交房前所产生的费用由原卖方承担,则从法律上讲,该费用应由卖方承担,个人可以按合同的违约标准,向卖方追讨欠费和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个人带来的损失,如:滞纳金、误工费、诉讼费等;
2.如果合同中没明确约定该房过户前或交房痢所产生的费用由原卖方承担,而且交房时也没有立即进行查询,现在房屋已经过户给个人,则表示个人拥有了该房的完全产权和配套权利,因此该费用理应由自己承担。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1.要选择信誉度高的中介:选择信誉度高的中介购房是件很烦琐的事,需要具备专业知识。一般来说,大多数人一生只购买一次住房,对购房程序、业务都不明白,所以要请专业房产中介替自己打理购房事宜;
2.地理、交通:在买房时,交通是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交通便利可以给工作和生活带来方便,而这一点是购房者必须注意的;
3.产权问题:产权关系要理清需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人,或者卖房人是否有业主的授权,否则过户时会发生困难。同时要注意产权证的各项明细,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4.弄清二手房的底细:弄清二手房的底细要问清楚房子是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与房子相关的费用有哪些,同时要细致了解各项费用的缴纳情况,避免出现欠费。
讼时效问题,适用两年的规定。但是在2006年1月到起诉为止,物业公司一直在催要物业费,不能算不作为,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次催要取暖费为止,所以没有超出诉讼时效。
2、欠缴物业费的是原业主,与你没有关系。这个在实际开庭的时候法院会处理的,不用担心。是原业主与物业公司的事情。
3、这里您是现在房屋的实际业主,而不是物业使用人。如果您是房屋使用人,他是业主,物业公司可以跟你们两个中间的任何一个人追讨。但是欠费发生在您过户之前,跟您没有关系的。
4、中介的确有责任在过户之前要求原业主交清所有水、电、煤气之类的费用,这件事情中,中介公司有一定过错。
这个费用你是肯定不能交的,这是原则问题。你现在应该让你同事她妹妹为你提供你入住日期证明,双方的房屋交易合同都有成交的时间。如果供暖公司向你催要取暖费,这时你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停暖你是完全可以胜诉的。欠供暖费那是供暖公司的失职、
应该让原房主 交啊!像这些问题应该在交房的 时候就应该 解决好了。
你们三房 应该一起解决这个问题! 你同事妹夫 住几年 就该交几年的取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