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一句:只要外婆其健在,你妈妈就符合!
此次申请是家庭团聚,不是照顾老人,所以不管你外婆有几个子女在香港,你妈妈都可以申请!
至於你爷爷,请确认不是你外公?
你爷爷是不能申请你妈妈的,只能申请你爸爸,因为你爷爷和你妈妈没有血缘关系!
如果是你外公,你妈妈可以随便用你外公还是外婆的名义去申请即可!
补充问题:因为你外公外婆都是79年前申请的,所以都可以。
如果两位老人都健在,建议用你外公的去申请,因为他是70年的。虽然这个没有什麽同情分的,但是如果一起排队,70年的会比79年的有那麼一点点的优势啦,,毕竟老人家已经很老了,需要早日与子女团聚啦,,
如果你外公外婆还在世,你妈妈是符合资格的。可以4月1号申请。如果你外公拿到身份证时候,你妈妈没满14周岁,当然是用你外公的名义比较快。
是你外公吧 符合这次的条件 4.1号去申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