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睡在一起是不是非法同居

2024-11-06 07: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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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算,你们同居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不违法

不受法律保护的意思是你和你女朋友一旦分手,财产分割等方面如果有问题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让他去告好了,只要是你们双方自愿的。

楼上的回答有问题,法律的原则就是,不违反就是合法。

回答2:

算是!、
所谓非法同居关系,在广义上泛指婚姻之外的一切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在狭义上专指未婚男女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不构成事实婚姻的同居生活关系。

(一)非法同居关系的特征。

1、非法同居关系的主体是未婚男女。

2、非法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缔结婚姻,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

3、非法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名义和长期共同生活的形式,并为群众所公认。

4、非法同居关系,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既违反结婚的形式要件,也有一部分违反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违法婚姻。
(二)非法同居关系存在的形式。

一是符合结婚条件的非法同居关系。主要针对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之后符合结婚条件,但法律明确规定为无效婚姻的非法同居关系。《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二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非法同居关系。如何界定这种非法同居关系,《意见》第1条、第2条、第3条作了明确规定,即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如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如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后,无配偶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无论起诉或同居时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一律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回答3:

是非法同居,不过只要你们都有18了,就没事~!派出所没那么多时间来管你们`!现在你们这么的多了去~!想管也管不来`!你偿是自愿的嘛~!不怕~!

回答4:

只要没结婚住在一起就是
现在有个人大代表提出了“同居”不“非法”,因为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不能同居,不过现在还不能作为你的理由,现在警察知道了照样抓你~!

回答5:

你们没有开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自然是非法同居,不过你们如果都没有配偶,非法同居也不犯法,不会被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