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反应:疲乏、无力、食欲下降等,一般不需处理。
血象影响:通常放疗对血象影响并不大,但大面积照射时及放疗前作过化疗者应密切注意观察血象变化,放疗期间血象下降可加用升白细胞药物。
脱发:放疗所致脱发只有在照射头面部时才会发生,而且仅限于照射区域,大部分在放疗结束后2~3个月长出新头发。
皮肤反应:放疗照射范围以内的皮肤,依照射所给的剂量,会有不同的反应,一般在第三、四周后开始有红斑及皮肤瘙痒等反应,好像在太阳下曝晒后的皮肤。继续照射至第五、六周时,肤色可能变黑,开始有干性脱屑,部分患者发展为湿性脱屑。治疗所引起的皮肤颜色改变在治疗结束后数月会自然褪除。放疗期间避免过度清洗或摩擦或搔抓皮肤,用专用药膏涂抹即可;不可随意涂抹膏药、化妆,以免增加皮肤的反应,并避免过度的日光照射,尽量穿宽松的衣服,减少摩擦;严重的湿性脱屑反应,应请医师处理。
头颈部照射反应:治疗期间主要为口咽部粘膜急性反应和唾液腺分泌抑制,表现为粘膜出现伪膜、糜烂、溃疡、口干、味觉减退等。注意保持口咽部清洁,清洁漱口,戒烟戒酒,饮食忌过烫、过硬,以吃半流食为好。口干和味觉减退是较为常见的放疗并发症,尚无有效治疗方法,放疗半年后会有所恢复。应在放疗期间即开始练习张口运动,防止下颌关节强制。治疗结束后1-3年内应尽量避免拔牙。
颈胸部照射反应:主要为放射性气管和食管粘膜反应,表现为:颈部、胸骨后不适和疼痛及异物感,刺激性咳嗽;进食时烧灼感,下咽疼痛,可能影响进食。一般照射2~3周时明显,第4周可能达高峰,以后无明显加重,此为正常反应,不必特殊处理。调整饮食,勿食过烫、过硬食物,一般放疗数周左右自然恢复。
腹部和盆腔照射反应:主要为放射性胃肠炎(胃、小肠、结肠、直肠),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下降、大便次数增多等。胃肠道反应可调节饮食,加用药物,严重反应可给予支持疗法;下腹部盆腔照射时可出现放射性膀胱炎,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病人宜多饮水,加用药物,一般放疗结束后2-3周恢复。
四肢照射反应:一般没有明显反应,主要为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