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什么?

2024-11-02 2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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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号 )文件-《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所以综上个人认为:1、货币性收入应不包含五险一金,因为个人缴纳的险金由国家扣除,这并不是自己的实际收入;
2、《实施条例》后面提到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且《最低工资规定》认为最低工资不包括险金,所以条例中称的平均收入应不包括险金
所以个人认为平均工资基本上可以说是过去12个月每月发到卡内的工资的平均数

回答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而不是实发工资。因此,月工资应当包含个人承担的保险费和公积金,而不是扣除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工资,也大于发到卡内的实发工资。

回答3:

平均工资不单指在合同中明确的工资的十二个月的合平均或扣除养老,医保的合的十二个月合计平均,而是指全年工资及全年收入如(奖金,补贴等)的总合的十二个月的平均数的工资。

回答4:

假如你与单位是于2014年1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给你的经济补偿金就是按你2013年1月到2013年12月的平均月工资标准来计算的。就是12个的工资总合除以12就是“月工资”

回答5:

就是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前未扣除税费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