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有权要求被罚款人当面交罚款吗?

2025-04-26 19:18:4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工商执法人员对于轻微违反工商相关管理规定的且处罚数额较少的(一般为200元以内),可以当场开具处罚通知书,但没有权力要求被罚款人当面交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回答2:

超过200元的罚款不能现场实施而是凭罚单去指定银行缴纳

回答3:

先搞清楚是罚款还是暂扣,如是暂扣可以当面交。

回答4: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一)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二)对公民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以及其他原因,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
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除了以上情形之外,均不得当场要求缴交罚款。 应当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