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117条2款是规定什么

2025-03-18 14:57:50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其中第二款是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