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关于买卖合同中风险承担的问题,谢谢了!

2025-03-07 08: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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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网友你好:
看到你提出的问题,我有一种感觉:1.你是一个用功的学生,并且敢于思考。2.你对《合同法》中买卖合同部分和运输合同部分现在或者将来一定会产生重大的迷惑和内心纠结。以上两点是我愿意回答你这个问题的原因。

首先让我告诉你提问的答案:为什么不是出卖人负责?因为双方没约定,那么法定买受人负责--就这么简单。其具体的内涵很多,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和民法的精髓:
第一、你问题来源于《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但你要理解该法条你要从一百四十一条看起。这些 法律规定均特别提到了是在双方就相关事项没有做出约定的情况下------通俗的说:你们买卖 双方就只是说了买卖,其他什么都没说!
第二、问什么要由买受人承担?因为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卖人在货交承运人后就已经完成交 付!完成交付后货物的权利归属已经发生变化,其权利属于买受人,其风险当然要由买受人 承担。(141条,142条)
第三、买受人没有验收那么毁损灭失了,那么承担责任是否不公平?是否验收跟承担风险没有任何 关系啊!!!在法律出现调整社会关系的时候,只能推定货物是合格的而不能假定是不合格 的,你仔细想想这是不是符合社会的客观事实。其实按这种推定,买受人的权利并不受到损 害(这个权利在那?你思考下。)
综上所述,这一系列的规定,是法律调整争议的体现。请你再深刻理解下交付的含义、约定和法定的关系,这个你不理解,合同法你是找不到感觉的。如果你是法科生,再打下基础。
不是我好为人师,真心希望在大学法科教育水准极低的今天,对你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