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债务人的房屋用来抵债权人的债,法院要求债权人支付所有拍卖费合理吗?

2024-11-10 07: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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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民法院拍卖债务人的财产,所得费用应当扣除拍卖费。扣除之后的数额才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债权迅陪。
因此人民法院不是要求债权人承担拍卖誉纤费用,是要求债务人承担。如果扣除拍卖费用之后的余额不足以偿还债权,债权人仍然可庆昌仿以继续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2:

人民法院拍卖债务人的财产,应当优先支付执行款和其它相关费用 。
人民法院会要求债务人承担拍卖费用,
如果扣除拍卖费用之后的余额不足以偿还债权碧埋指,债权人仍然可以继续申请强制执行其它财产。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悔配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液数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