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让出纳给你打个收据,因为你给客户打了收据,把钱给出纳,说不清楚的,给你打个收据就没事了,或者写个条子。如果出纳不认账,客户拿着条子找公司,公司一看是你签收的,就会问你要钱的,那时候你怎么也说不清楚的,但是有了出纳的条子,什么都说清楚了。
最好不好这样,如果严格审核过来是不行的,是有责任的,甚至会计主管都可能会受到处罚,还有一班不在的话要进行移交手续的~
这不是从事会计法规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的经济业务
相当于一个传递钞票的凭证而已
最多了不起出纳不承认拿到钱,然后说字也不是它签的
至少在财务法规上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采用开正规收据的办法,你只写开单人员,出纳回来后再收款人处签字,然后将钱交出纳时请他在收款处签字,财务做账就能见是谁签的字
如果出纳授权给你 你可以收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