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应该的。2,A、B应该对该购车款承担连带责任。A、B设立公司后,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在没有出资的情况下,应该对该出资负有连带责任。3,不应该。乙公司的行为,不是抽逃出资。乙公司不是甲公司的股东,对甲公司没有出资义务。而且在设立的过程中,乙公司并没有过错。故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