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执行董事吗?

2024-12-26 08: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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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执行董事。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其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回答2:

股份公司须设立董事会,不能单独只设一名执行董事。通常讲到的有些提法,并非法律上的用语。股份公司提到执行董事,不是法律上的含义,这里表示的是一种职务。再比如,通常称呼中的法人(指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确切的法律术语应是法定代表人,而法人在法律上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主体。

回答3:

不可以,董事长和执行董事西选择性设立的。只能选择设立一个。
设立董事长的前提是设立董事会,在董事会中选择一人任董事长。
《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如果公司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可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因此,如果设董事会,就会产生董事长。设执行董事,就不会有董事会。
另外:执行董事可兼任公司经理。

回答4:

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执行董事代表的是一种管理机构,虽然他只有一个人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一种职务,主要是为了与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向区别

回答5:

可以!两者并不冲突!一个是公司形式,一个是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