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冒名顶替,责任属于谁

2024-11-16 11: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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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身份证被冒名顶替的责任应该属于冒名者。
但是现实中,由于第二代身份证自身,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造成身份证易主,在管理部门无法辨认持有者身份时,管理者不承担责任。这时,虽然责任由冒名者承担,但是往往冒名者不容易被找到,身份证本人常成为替罪羊。
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

回答2:

如果你没有任何过错并发现后及时报案,那责任属于冒名顶替者。

回答3:

责任在于冒用者
就冒用身份证一事而言,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证做口供,情节严重的话可构成伪证罪。如果警方依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证而给被冒用者造成损害的话,那这就是个错案,被冒用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或做出判决的审判机关提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