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嫁并已迁户,父碣在了土地没了使用权,但是土地属闺家或集体的,如果是老宅,她还可使用,也就是该房子足她的,可使用,但土地皮是国家的!
肯定没有了,父母去世,地不是会被村委会收去重新分配吗?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吧?
没有了,这块土地回收到小组集体里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