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一套自建房,协议书上留给两个儿子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男方在婚,后妻子女有无继承权,我有权利回

2024-10-30 08:28:3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当时离婚时,房子已经协议赠与自己的子女,子女已经接受该赠与的话,那么房子就不再是夫妻双方的财产了,也不再是任何一方的财产,就成了子女的合法财产了,所以再婚妻子对该房子没有继承权,她的子女就更没有继承权了。

回答2:

没有继承权。

因为,男方在子前妻离婚协议中,己经将他们夫妻共同房产明确留给他们的两个儿了,这属于两个儿子的房产,不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房产。

所以,男方后妻的子女设有该房产的继承权。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

回答3:

当初离婚时已经就财产分割完毕。

协议就产生法律效力,赠予完毕的财产,就相当于给完的东西,你说还能要回来吗。

再婚子女更没权利要求分割了。

回答4:

离婚已决定的事与继子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