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为什么不能转让?

2024-11-15 18:25:5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 “ 现金 ” 字样的银行汇票(仅限于个人使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汇票见票即付,无金额起点限制,无地域的限制,对申请人没有限制,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可背书转让,个人还可签发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汇票付款时间较长,有效期为 1 个月,可以挂失,在票据的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退票。按照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手续费。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客户须填写一式三联《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在《银行汇票申请书》的第二联支付凭证联上盖预留银行印鉴。

回答2:

国家有现金管理方面的规定,企业之间的交易应该要通过银行转账处理,使用现金的话,会增加管理难度.因此现金只用于本公司备用金零星支出之类的,不得用于往来、能背书的,材进行公示催告。.
因为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就是可以转账的汇票,可以转账的汇票是不能写哪个分行来付款的,也就是你可以在此银行的任意分行来完成转账,所以就无法确定付款人。所以你就没办法挂失,一个银行有那么多分行,你怎么挂失。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是一样的道理,无法确定代理付款行。
而转账支票是必须写明代理付款行的,所以可以挂失
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是个人,银行不得为申请人和收款人为单位的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回答3:

是国家规定的,因为现金字样的汇票如果丢失的话,容易对持有人造成金钱上面的损失,所以不能转让,从另一方面讲,也避免洗黑钱

回答4:

只有以下几种情况,银行承兑汇票不得转让

1、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
2、票据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不得背书转让。
3、对见票即付的票据已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不得再行背书转让。
4、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票据,不得再行背书转让。
5、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