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主体与市场主体是不同的。
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它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既是经济权利(权力)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
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体。具体来说,就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资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任何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都带有明确的目的,以在满足社会需要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经济法主体,即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经济权利的享有者和经济义务的承担者,也就是在经济管理活动和维护市场秩序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应当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确认,并具有相应的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
经济法主体主要包括:
1)经济法的规制主体,即政府及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亦称为经济管理主体;
2)经济法的被规制主体,即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3)经济法的泛规制主体,即在国家不便或不能的领域里,替代政府起着规制市场主体的特殊作用的各类组织;而市场主体,主要是指经济法的被规制主体,即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亦可称为市场交易主体、审查经营主体、经济主体或经济人。
不是一回事。现在经济法这个讲法,公认的是不平等主体之间一种管理关系。和民事法律上的市场主体两回事。比如,税法,征税机关和纳税人,就是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它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既是经济权利(权力)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
市场主体(Market Entity)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体。具体来说,就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资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任何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都带有明确的目的,以在满足社会需要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