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养老保险退休金

2024-11-16 19: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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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刚开始在一些县试点,可能你在的县不在试点范围内,过一两年就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农民养老保险。11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社保障厅获悉,《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在2020年之前,全省基本可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新农保在首批11个县(市、区)试点据了解,此次江西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了基础较好的新建县、于都县、永丰县、万载县、乐安县、新余县渝水区、婺源县、修水县、鹰潭市月湖区、浮梁县、芦溪县11个县(市、区)率先实行新农保试点,以后将逐步扩大试点,并在全省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基金由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筹集据了解,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共同筹集。据悉,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档。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实施办法中指出,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记者获悉,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将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则对江西省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省、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定补3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24元,县(市、区)财政负担6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各县(市、区)参保缴费人数和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数量,一次性下达至有关县(市、区)财政部门,再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至县(市、区)新农保基金专用账户。此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将由省、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代缴资金省财政负担80%,县(市、区)财政负担20%个人缴费和补助补贴全部记入实施办法中提到,县级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生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满60周岁享受养老金待遇记者了解到,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参保者满60岁起开始享受直至亡)。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县(市、区)政府支出。同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如参保人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每年公示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并继续享受老农保待遇。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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