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三十年前因民事附带刑事判三缓四,现在任村委委员,能否继续担任?

2025-03-03 17:29:1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三十年前,已经过了追诉期,你之后又没有犯法的事现在是村委委员,只要你能为村民们努力工作,你是可以继续担任。

回答2:

这个估计是有影响的,但是也看你们地方。

现在很多的村委会成员,都是要经过很多的部门集中审核的,但是你这个事情也是很多年了,不一定还有档案。

回答3:

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个是要无前科才能担任的。

回答4:

村委会,居委会按照司法解释来说都属于群众自治性组织。而如果你个人有个民事或刑事责任的话,最多也只是不能参加公务员或者是事业单位,与群众上组织关系不大,正常情况下不耽误你继续担任委员。

回答5:

只要村民选你是可以继续担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