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把人抓走 才是办案
可能对方 取保或监视居住了
建议:去 公安局 找熟人 托关系
询问案件进度
询问 被告人 强制措施为什么不采取
督促 抓紧办案
没关系 没熟人 就去检察院 公诉科 投诉
要求公诉科 监督 公安局的 立案
采取强制措施
上述办法不行,直接去公安局(辖区政府)上访,见局长(或其他领导)
一是先找派出所,其次就到县、市涉法涉诉接访处反映。
法律规定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法律对案件侦办规定了时限,像您所说这种情况,您可以先到受案公安机关查询一下案件办理情况,如果您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受案单位上级警务督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检察院提起申诉要求检察机关责成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当然,您还可以依据自己现有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建议你直接去法院提起侵权诉讼。